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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内容

来源:未知 发布: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4日

公开事项

 办事依据

 办事条件

 办事程序

承办科室 

市本级年度财政收支预算

 《预算法》及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1、计划年度全市经济发展目标2、各业务科室按规定内容、程序审核汇总后的单位预算。  1、审核各科室、各单位预算,并就人员经费等事项交由各业务科室通知相关单位复核确认;2、审核汇总各科室、各单位复核确认后的预算;3、依据预算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审核后的市直单位收支预算,提出计划年度本级预算收支草案;4、将收支草案依序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主任会、市委常委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5、依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收支草案,通过各业务科室下达相关单位执行。  预算科

基本支出预算管理

 1、《预算法》;2、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3、《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呼财库[2008]149号)。  1、符合年度收支预算和相关政策法规;2、市政府有关文件、纪要、批示;3、国库有可供支付的资金。  1、预算下达后,各预算部门按要求将分月用款计划上报各业务科室及国库科;2、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部门由各业务科室按照部门的分月用款计划审批,经科长审批后转国库科及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部门由业务科根据用款计划额度经科长审批后送交国库科;3、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给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部门由国库科开具拨款单拨付用款单位。  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牧业科、涉外与地方金融科、经济建设一科、经济建设二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综合科

项目 支 出 预 算 管 理

 1、《预算法》;2、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3、《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呼财库[2008]149号); 4、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符合年度收支预算和相关政策法规;2、市政府有关文件、纪要、批示;3、上级财政部门的指标文件;  4、国库有可供支付的资金。  1、年度预算下达部门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按项目和工程进度提出用款申请,由各业务科审核后批复申请计划,进入拨付程序;2、本级安排项目支出由承办单位提出用款申请,报市政府分管市长审签后,送财政局主管局业务科室,经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进入拨付程序;3、本级预算安排用于旗市的项目支出,部门应向主管业务科室提出分配意见,业务科室审核后报预算科做预算调整,下达旗市;4、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以“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给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部门由国库科开具拨款单拨付用款单位。  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牧业科、涉外与地方金融科、经济建设一科、经济建设二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非税收入管理科、条法税政科、监督检查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综合科

非税 收 入 管 理

 1、《内蒙古自治区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2、《内蒙古自治区票据管理办法》;3、经市人代会批准的本级收入预算。  1、依据非税收缴系统“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2、凭<票据准购簿>领取票据。  1、执收单位填制“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指定代理银行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单位持介绍信、收费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审核批准发给〈票据准购簿〉,凭〈票据准购簿〉领取票据,并提交票据存根,分次限量发放票据。  预算科、国库科、非税收入管理科

会计 事 务 管 理

 1、《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章程;  1、符合规定的条件;2、规定的时限内;3、提出申请,并提交办理所需要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1)凡符合规定学历和时限;(2)报名参加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公布成绩,合格者并取得电算化或珠算证书,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单位盖章后到局会计科办理。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核发准考证、组织考试、公布成绩、申请办证。  会计科

财 政 监 督

 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制度。  1、上级部署 ;2、年度工作计划;3、财政违法违纪问题。  1、制定监督工作方案; 2、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 3、组织检查; 4、提交检查报告,提出拟处理意见; 5、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