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财政局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
来源:纪检组
发布: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9日
2010年,全市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科学理财能力为重点,以全面落实《呼伦贝尔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整章建制,关口前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打牢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基础。把机关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制定教育计划和培训计划,创新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学习党章,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开展宗旨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活动;要把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通过廉政谈话、批评诫勉等多种方式,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发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已经试行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充实完善,同时还要着手建立专项资金报告制度。要结合实践和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对制度建设进行回顾总结,补充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建设要注重严谨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既要把出于管理需要的事项形成制度,还要注意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提炼成制度。要强化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按章办事,依照制度办事;坚持违规必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环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党章、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廉洁从政要求的情况;按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领导干部示廉、述廉、评廉、考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要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对公共决策、程序运作、权利行使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讲诚信、重操守,依法行政,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塑造良好的形象。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业务讲座、业务知识竞赛、业务知识测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当地纠风办的部署,采取自我评议、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设立监督台、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在行风热线上与群众对话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五、积极探索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去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加强对“小金库”整章建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为主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环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无条件地承担起业务领导责任,又要无条件地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规定,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从今年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督办卡》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内部科室、单位和旗市区财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下发《督办卡》。 仍无起色的,予以批评、通报,直至责任追究。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为重点,着力抓好落实是否达标到位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意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件查办促进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效果。监督检查要日常化,在突出抓落实的同时,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点促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八、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把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传统教育和现代化教育结合起来,把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意工作调研和经验总结,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工作信息等舆论载体,加强经验交流,扩大宣传效果。
一、打牢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基础。把机关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制定教育计划和培训计划,创新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学习党章,引导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开展宗旨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活动;要把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作为教育重点,通过廉政谈话、批评诫勉等多种方式,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发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已经试行的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充实完善,同时还要着手建立专项资金报告制度。要结合实践和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对制度建设进行回顾总结,补充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建设要注重严谨性、前瞻性和可行性。既要把出于管理需要的事项形成制度,还要注意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提炼成制度。要强化干部职工的制度意识,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按章办事,依照制度办事;坚持违规必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环节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党章、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廉洁从政要求的情况;按时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领导干部示廉、述廉、评廉、考廉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要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对公共决策、程序运作、权利行使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努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讲诚信、重操守,依法行政,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塑造良好的形象。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业务讲座、业务知识竞赛、业务知识测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当地纠风办的部署,采取自我评议、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设立监督台、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服务对象、在行风热线上与群众对话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五、积极探索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去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加强对“小金库”整章建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为主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环节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无条件地承担起业务领导责任,又要无条件地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规定,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从今年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督办卡》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内部科室、单位和旗市区财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下发《督办卡》。 仍无起色的,予以批评、通报,直至责任追究。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为重点,着力抓好落实是否达标到位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意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件查办促进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效果。监督检查要日常化,在突出抓落实的同时,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点促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八、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改进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把集中教育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传统教育和现代化教育结合起来,把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意工作调研和经验总结,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计划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工作信息等舆论载体,加强经验交流,扩大宣传效果。